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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开展2021年1-6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补贴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大力营造创业就业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区残联将于2021年7月5日至25日期间开展有关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补贴对象
(一)深圳户籍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且符合相关申请补贴项目条件的残疾人;
(二)位于深圳市坪山区辖区范围内,同时符合相关申请补贴项目条件且安排残疾人在岗就业的用人单位。
三、补贴项目
(一)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3。
(二)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4。
(三)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5。
(四)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具体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6。
备注:符合本办法中其他补贴条款的申请,请联系区残联咨询详细申请条件、资料及流程。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部分罗列)
(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补贴给个人,用人单位缴费部分补贴给用人单位,高于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缴费给予补贴。
(二)灵活就业补贴:400元/人/月。
(三)给予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的最高额度为《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09]3号)规定的数额上浮30%,即第一年1300元,第二年1040元,第三年78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地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由于申请材料和流程有所变化,请各街道残联通知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户籍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地点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符合《深圳市扶持残疾人扶持办法》有关要求(凡是涉及到银行账户信息的,请企业务必认真核对);
(三)请各街道残联根据附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相应的事项通知、受理、审核等工作,逾期将不予办理。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

20211-6月)

险种

缴费基数(元)

补贴标准

单位

个人

缴费比例

补贴标准

(元/月)

缴费比例

补贴标准

(元/月)

养老保险

2200

14%

308

8%

176

医疗保险

6387.6

5.2%

332.1552

2%

127.752

合计

/

/

640.1552

/

303.752

 

备注: 1.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的缴费标准给予补贴,最低缴费标准=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社平工资10646元/月60%

6387.6元

3.单位部分:20211-6月,单位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200×14%=308元/月,单位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6387.6×5.2%=332.1552/月,单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合计为640.1552/月;

4.个人部分:20211-6月,单位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200×8%=176元/月,单位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6387.6×2%=127.752/月,单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合计为303.752/月;

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在岗就业,且用人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深圳户籍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四、补贴方式
(一)实行“先交后补”方式,即用人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再按规定申请补贴。
(二)实行“谁缴费,补贴谁”的原则,即在缴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按照上述补贴标准,根据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保缴费比例,对用人单位缴交的部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对个人缴交的部分给予个人补贴。
五、申请时间和途径
社会保险补贴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25日和7月5日—25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向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时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填写,见附件1);
2.《深圳市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
3.残疾人本人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证件需为深圳市残联核发)。
4.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凭证原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二)用人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区行政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区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批意见。

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具备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和民办非企业。
三、补贴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1)法定代表人须为持有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的残疾人;(2)法定代表人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3)创业实体须在本市登记注册,且有合法的登记证照;(4)创业实体租赁场地,同时按时支付场地租金的。
四、扶持标准
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300元,第二年1040元,第三年78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计发期限不超过三年,补贴按每三个月办理一次。
五、补贴期限
场地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按每3个月办理一次。
六、残疾人有关申办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场租补贴:
(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残联提交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支付场地租金的发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申请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街道残联受理后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经营场地的实地察看以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四)区残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具备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
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为持有坪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的残疾人;(2)法定代表人(股东、举办者)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3)创业实体持续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内容和标准
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计发期限不超过3年。
四、补贴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五、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社保缴交清单;
4.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街道残联受理后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经营场地的实地察看以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四)区残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批决定。

就业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依据
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补贴对象
具备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的坪山区户籍残疾人。
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2)申报的就业类型在《残疾人灵活就业类型目录》(试行)范围内;(3)以个人形式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灵活就业补贴:每人每月400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即补贴标准=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年度实际缴费月数。
四、补贴方式与期限
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25日、7月5日—25日,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
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计发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五、残疾人有关申办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按以下程序申请灵活就业及养老和医疗补贴:
(一)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
2.社保缴交清单;
3.申请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件需为坪山区残联核发);
4.申请者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并标明开户行、开户名等信息。
(二)申请单位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街道服务大厅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三)街道残联受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残疾人经营场地的实地察看以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区残疾人联合会复审。
(四)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