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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开展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未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区残联将于2021年7月5日至25日开展未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二、补贴对象
坪山区户籍持证法定劳动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年满18周岁)
三、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未就业期间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的残疾人,给予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贴,补贴给予残疾人个人,补贴标准参照附件2。
(二)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在区残联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未能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未就业期间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的残疾人,给与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
四、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交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参保单位:个人缴费窗口)。
(二)根据申请者申请不同项目的补贴,应提交不同的申请表格及资料,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未就业且非低保户残疾人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交《深圳市一级伤残未就业未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
2.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残疾人需提交《深圳市失业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
五、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残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积极申请相关补贴,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前往各社区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资料,请社区、街道做好资料审核和补贴核算工作,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uploads/allimg/210707/1-210FF953315X.pdf
2、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补贴标准(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uploads/allimg/210707/1-210FF95342W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