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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19-07-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政策内容
对经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创新产品给予支持,对购买区内企业首创产品的本区企业,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资助;对向区外用户销售首创产品的,按销售价格的30%对本区企业给予资助;单个单位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条件
(一)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依法在坪山区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
(三)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
(四)申请此款资助的单位须事先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属坪山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此款政策中的创新产品仅限设备,且设备的研发至少包含1项发明专利技术(发明专利须为截止上年度近两年获得的),年度此款政策资助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只能够申请一种创新产品的资助,创新产品的买卖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款政策中的购买价格是指实际发生的购买总额,销售价格是指实际发生的销售总额。

三、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重点产业领域认定证明材料;
(五)创新产品买卖双方无关联关系证明材料(如: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创新产品(设备)研发相关证明材料(须含至少一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须为截止2018年、2017年获得的);
(七)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申请流程
一、企业根据项目备案要求准备备案资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形成项目备案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并提交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部初审。
二、业务部对项目备案材料和条件进行初审。包括:
(一)业务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业务部将材料审查合格的备案项目提请区科技主管部门领导或区政府(相关区领导)审批。
三、准以备案的,业务部向企业出具准以备案的批复,以便申请单位将之作为后续申报资助的申报材料。
四、业务部门自留一份批复复印件及备案材料原件,并将一份批复复印件及项目备案材料原件交由规划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