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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6年鼓励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鼓励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南山区住宿业运行实际情况,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并且2025年实现正增长的住宿业企业,按照不同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专项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一)增量奖:对2025年全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规上住宿业企业,分别按2025年营业额增量的0.2%、0.3%、0.4%给予资助;
(二)规模奖:全年营业额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规上住宿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可与增量奖叠加;
(三)给予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因去年同期营业额数据为“0”或无同期营业额数据导致无法计算增速的企业,视为满足“同比正增长”的增速条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规上住宿业企业主体;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2025年鼓励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2025年1-12月经营情况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下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5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时间

3月30日9:00起至4月13日18: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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