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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山区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开发鸿蒙原生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开发的鸿蒙原生应用,通过鸿蒙原生应用认证,以及在应用商城下载量达到一定数量的,按照一定条件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为推动鸿蒙生态蓬勃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数据申报地在南山区的规上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前两位为64或65);
3.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请说明
(一)对开发鸿蒙原生应用(不含元服务)获鸿蒙原生应用认证,在HarmonyOS 5.0及以上版本应用市场上架后累计下载量超过1万的,根据应用近三个月平均月活量分档给予奖励,其中,平均月活量不低于5千的,单个应用给予10万元奖励;平均月活量不低于5万的,单个应用给予30万元奖励;平均月活量不低于50万的,单个应用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每家企业申报应用数量最多不超过4款。
五、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六、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扶持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鸿蒙原生应用上架证明材料(应用后台截图、上架审核通过邮件等,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在HarmonyOS 5.0及以上版本应用市场上架后累计下载量凭证和2025年4、5、6月单月活量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2025年1-6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系统”下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时限要求
2025-08-11 09:00至 2025-08-29 18:00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所依据的政策内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二)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操作规程由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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