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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开通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企业:
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拟于近期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确认和提交收据。
二、登录平台确认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21日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确认。
三、资助条件及详细指引
详见附件2《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附件:

1、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
2、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深圳市南山区商务局

2025年7月1日


南山区商务局分项资金--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措施--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为鼓励商业企业(餐饮业)纳统入库,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四、资助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5.2023年月度(不含2023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4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限、区外迁入,不含转库);
6.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限上餐饮业企业库统计;
7.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4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4年1-12月累计快报营业额同比正增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资金拨付流程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资金拨付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确认信息;
(二)区商务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区企业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商务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
(五)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商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资金拨付材料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只需按照区商务局要求的时限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未注册“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七、时限要求
区商务局安排集中开通项目(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通知为准),在通知提交资金拨付资料时效内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接受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资助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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