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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创投机构支持行动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5-03-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内容
对投资南山区企业6家及以上的创投机构,纳入南山战新投种子、天使基金的联动跟投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跟投。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跟投。
三、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申报主体及其关联基金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或基金备案;
(三)申报主体或其关联基金在南山区合法经营且在2024年投资南山区非上市公司达到6家及以上。投资时间以投资款汇款时间为准;
(四)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机构不予受理。
五、办理流程
(一)创投机构资格认定
1.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南山战新投公司共同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二)创投机构推荐跟投项目
3.经复核通过后,申报主体可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优质项目招募(创投机构推荐)”填写项目信息,由产业部门根据产业领域受理及初筛,报区联席会议讨论决策确定项目清单;
4.立项环节:对经认定的项目,简化立项程序,南山战新投公司根据区联席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清单直接视同完成立项手续;
5.尽调环节:区属国有企业、区产业部门联合尽调;
6.投决环节: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属国有企业、区产业部门共同参与投决,并按各自职责签订投资协议、产业合作协议等文件后实现交割,后续联合完成投后管理工作。
六、申请材料
(一)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公示信息[中基协官网公示信息(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项目投资证明[包括:1.投资项目明细表(加盖申报主体公章);2.投资协议;3.打款银行回单;4.被投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七、附则
本服务流程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南山战新投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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