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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对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南山区工业企业,按照其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资助标准
(一)按照企业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包括厂房、办公用房,不含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上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年度产值3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年度产值3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企业2018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
4、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包括研发办公及生产用房);
5、在南山区拥有生产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18年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企业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原件(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的原件);
(六)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上传excel文件;纸质材料要求: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租赁社会厂房、办公用房书面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发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八)两张及以上企业在南山区的生产线有关图片资料(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两张及以上图片,彩色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彩色扫描上传);
(九)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加盖骑缝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