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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政策内容
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对象和条件
1.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址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在南山区统计局报送研发统计报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上一年度南山区研究开发费用排名前20名(包括第20名)企业;
(3) 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2.支持内容和额度
给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其中研究开发费用排名前1-10名(包括第10名)的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排名前11-20名(包括第20名)的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本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资助。
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PDF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正反面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事业单位除外;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