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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资助标准
为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和提升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
对上一年度已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并按上一年度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总额的3%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以上两项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金额按企业在南山统计部门申报,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准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数据进行核算。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深圳注册,统计关系纳入南山区的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并设立研发机构。
所需材料
1、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5、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后上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