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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9-07-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内容
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四、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申请材料

(1)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生成PDF文件在线打印后胶装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承诺书;
(6)《实训人才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人才实训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8)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人才实训总结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审核程序

(1)申请单位备齐资料,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及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递交纸质版材料,区企服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线告知受理结果,需补交资料的按时限提交;
(3)区人资局依专项资金审批流程进行核准,报区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部门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4)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6)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