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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创业人才生活补贴资助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9-07-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内容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的创业的优秀人才给予生活补贴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期的生活补贴。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装备产业,可穿戴设备产业),在南山区注册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3.申请人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验资报告、银行凭证);
4.企业连续6个月人员规模达到5人以上;
5.满足上述条件时申请人可连续申请最长3年资助。


四、申请材料

(1)创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申请书生成PDF文件在线打印后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身份证件材料;
(5)连续6个月企业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6)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7)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近6个月水电费单据、管理费单据等);(辅助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验资报告、银行凭证等)
(8)单位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备齐资料,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及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递交纸质版材料,区企服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线告知受理结果,需补交资料的按时限提交;
(3)区人资局依专项资金审批流程进行核准,报区财政部门复核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部门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4)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6)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