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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开展2025年“罗湖工匠”“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10-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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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和高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选拔,树立行业标杆,激励广大劳动者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现启动2025年“罗湖工匠”及“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罗湖工匠”
申报对象:符合“罗湖工匠”认定细则(详见附件1)条件,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通过个人自主申报。
(二)“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
申报对象:符合“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细则(详见附件2)条件,在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具备示范效应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8:00止。
三、材料提交
参照《“罗湖工匠”认定申报指引》《“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申报指引》(详见附件3-4),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提供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至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204室。
(二)电子版材料
1.申报“罗湖工匠”:申报人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命名为“申报罗湖工匠+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2.申报“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并加盖公章,整理压缩,命名为“申报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四、其他说明
1.“罗湖工匠”认定细则中,“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申报截止时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的申报截止时间。
2.“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细则中,“近2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申报截止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1.“罗湖工匠”认定细则
2.“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细则
3.2025年“罗湖工匠”认定申报指引
4.2025年“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申报指引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罗湖区总工会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罗湖工匠”认定申报指引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在罗湖区实际经营企业、机构员工;
(二)申报人应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工作满1年”指申报人近一年在罗湖区企业、机构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申请时在岗;
(三)申报人应与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业、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报人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指取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申报人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无刑事犯罪记录和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18:00止。
三、申报方式
“罗湖工匠”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
(一)《“罗湖工匠”申报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及劳动关系证明;
(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只需提交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近3年内(即2022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在技能人才培养、技艺传授等相关材料;
(六)近5年内(即2020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取得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提供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至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204室。
(二)电子版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命名为“申报罗湖工匠+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2025年“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申报指引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罗湖区实际经营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在罗湖存续满2年以上,申报时经营状态正常;
(三)近2年,申报单位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年检合格;
(四)近2年,申报单位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自身原因引发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纠纷;
(五)近2年,申报单位与企业或高校开展了技能人才培养合作。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18:00止。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
1.《“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申报表》;
2.申报单位合法有效证件(满足其一);
(1)营业执照;
(2)职业培训机构开办资质文件。
3.载体建设情况
(1)管理及党建开展情况,内容包括组织架构(部门设置)、人员分工和职责;
(2)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清单;
(3)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培训、评价、竞赛、资产(设备)师资、学员、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
4.设施设备情况
(1)办公场所平面图(注明功能区、办公区、各区域总面积、总面积);
(2)教学场地平面图(注明理论教室,标注各教室面积、总面积);
(3)实训室设备布局平面图(注明设备位置、设备工位、每间实训室总工位数);
(4)房产证、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合同)之一;
(5)实训设备清单。
5.培训师资情况
(1)培训师资一览表;
(2)教师资格证、上岗证、理论教育培训证明、企业内训讲师证书等;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4)专职教师提供本载体近3个月社保清单,兼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或聘书;
6.近2年培训开展情况(即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
(1)培训情况,包括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培训量(个人完成不少于8学时课程计1人)、技能等级等;
(2)培训计划、课程表、培训量统计(签到表、培训照片等佐证);
(3)学员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
(4)对口帮扶或公益培训情况。提供帮扶协议、学员名单等佐证材料。
7.近2年产教融合工作情况(即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
(1)产教融合特色培训开展情况。提供培训台账等;
(2)校企合作情况。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成果佐证材料;
(3)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情况;
(4)申报单位荣誉。提供申报单位在技能培养等方面获得荣誉的佐证材料。(不限时间)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提供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至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号楼204室。
(二)电子版材料
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明辨、不缺页、不歪斜,并加盖公章,整理压缩,命名为“申报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lh_rzjnl@szlh.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