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华区资助项目 >

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扶持政策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11-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扶持对象
经批准入驻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单位, 同时处于 正常经营且与园区物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条件
( 一)场租补贴申请条件
1. 已签订租赁期为5年以上(含5年)期限的场地租赁合同;
2.正常缴纳场地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不存在拖欠场地费用及物业纠纷问题;
3.每年1月15日前可申请上一年度10月-12月的场租补贴,每年4月15日前可申请当年1月-3月的场租补贴,每年7月15日前 可申请当年4月-6月的场租补贴,每年10月15日前可申请当年7  月-9月的场租补贴。如入驻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当批次及时  申请,在经过龙华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沟通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到下一批次再次申请。
( 二)装修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90日之内完成入驻装修;
2.申请单位的场地装修通过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园区综合运营管理中心正式验收;
3.完成场地装修后, 申请单位原则上需在3个月内提出场地装修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补贴。
(三)灵活用工补贴申请条件
1.由申请单位招录(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新员工,需入园完成现场登记、面试等流程;
2.申请单位招录符合条件的新员工需入职满1个月,在同一 入职时间段的同一员工,仅可作为单一入驻单位申请补贴依据, 不可由多家单位重复申请; 同一员工不可连续两个月作为同一申请单位申请补贴依据。
3.每年1月15日前可申请上一年度10月-12月的场租补贴,每年4月15日前可申请当年1月-3月的场租补贴,每年7月15日前 可申请当年4月-6月的场租补贴,每年10月15日前可申请当年7  月-9月的场租补贴。如入驻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当批次及时  申请,在经过龙华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沟通并书面  同意后,可顺延到下一批次再次申请,否则视为放弃该批次补贴。
4.灵活用工补贴标准30元/人次,全年补贴金额合计不超过 195万元,根据申请单位补贴申报提交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发完即止,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统筹负责。
(四)人力资源活动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或其总公司持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2.申请单位所进行的招聘活动已提前报备并经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3.申请单位原则上需在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人力资源活动资助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补贴。
三、申请材料
( 一)基本申请材料
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扶持政策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1);
2.《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单位情况表》(见附件2);
3.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二)场租补贴申请材料
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场租补贴申请表》 (见附件3);
2.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场地租赁合同;
3.申请补贴时间段的场地租金发票;
4.申请补贴时间段支付场地租金的银行凭证;
5.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装修补贴申请材料
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装修补贴申请表》 (见附件4);
2.装修合同;
3.装修发票;
4.付款凭证;
5.与园区物业方完成装修验收,并提供《装修完工确认表》 (盖章)、装修竣工蓝图(盖章)。
(四)灵活用工补贴申请材料
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灵活用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
2.《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灵活用工招录人员名单》(见附件 6);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有);
4.新介绍员工与企业签订合同(协议)或员工入职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5.招录人员身份证登记系统信息或现场照片等现场招募佐证材料。
(五)人力资源活动补贴申请材料
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人力资源活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7);
2.《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招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8);
3.申请单位或其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复印件;
4.招聘会活动方案;
5.招聘会公告或现场情况照片等佐证材料;
6.租用场地意向合同(如有);
7.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的合作协议(如有)。
申请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加盖骑缝章提交。
四、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具体由龙华区人力资源和劳动调解服务中心受理)。
( 一)申请
申请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 二)初审
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 的,应当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 区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告 知需补正材料并要求申请单位在收到补正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 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区人力资源局不予受理相关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终审
初审通过的扶持政策申请项目,将提交区人力资源局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终审。
(四)公示和拨付
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在 “龙华政府在线” 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五、其他事项
(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政策扶持的入驻单位应保 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违规、违法行为,区人力资源局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补贴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3.申请扶持政策补贴期间, 申请单位搬离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
4.存在龙华区财政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补贴的情形;
5.申请单位未正常承租,包括但不限于拖欠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或存在转租场地等情况。
六、附则
本规程由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扶持政策项目资助申请书
2.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单位情况表3.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场租补贴申请表
4.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装修补贴申请表
5.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灵活用工补贴申请表
6.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灵活用工招录人员名单
7.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单位人力资源活动资助申请表
8.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招聘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