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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鼓励大众餐饮消费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8-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及执行方式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提振商贸业消费的若干措施》第一条 鼓励大众餐饮消费。鼓励消费者到区内餐饮企业消费,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放累计5000万元的餐饮消费代金券,进一步聚集消费人气。
执行方式:
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制定餐饮消费代金券活动方案。
二、合作条件
各互联网平台需提出方案,并经我局认定。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鼓励大众餐饮消费资助类申请书》、《承诺书》。
(二)餐饮消费代金券活动方案(以局审定为准)。
(三)项目完成后,提供消费券核销数据。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接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二)材料审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内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企业。
(三)资金拨付:按照合作方案,按时拨付。
(四)专项审计:项目完成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时限要求
具体时间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通知为准。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