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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6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龙岗区重点产业集群以及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员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龙岗区支持人才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龙岗区2026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二)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在龙岗区开展相应工种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师资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龙岗区开展职业培训活动。
(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项目列入区人力资源局当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按计划完成培训项目(2026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具体工种及对应培养数量,我局将于2026年第一季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招收的学员为龙岗区企业在职员工,且学员完成培训项目获得高级工以上(本申报指南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每培养1名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本项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如某培养工种当年符合补贴条件的总人数不超过该培养工种的当年培养名额,则根据学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补贴;如某培养工种当年符合补贴条件的总人数超过该培养工种的当年培养名额,则按比例核减补贴标准,并按核减后的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补贴。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培训项目申报时间为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2026年9月30日。申请单位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qyfw.lg.gov.cn/#/home),搜索“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业务,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培训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报所需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等培训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报告;
4.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报名学员花名册(附件4);
5.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需包含以下信息:培训方式、培训地点、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计划);
6.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培训承诺书;
7.受理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纸质材料加盖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章。
五、审核备案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收到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补正;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列入当年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范围,并向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放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备案通知书(附件5)。
六、培训实施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可按照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留存培训照片等培训开展资料。
七、补贴申请
(一)申请时间。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完成培训项目且符合补贴条件后,可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请补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请单位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qyfw.lg.gov.cn/#/home),搜索“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业务,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补贴申请材料。
(二)申请所需资料
1.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请表(附件6);
2.备案通知书;
3.培训照片等培训开展资料;
4.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合格学员花名册(附件7);
5.学员取得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等证书证明材料(证书时间需在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当年备案通知书之后,补贴申请之前)文件;
6.学员为龙岗区企业在职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7.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银行账户开户材料;
8.受理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纸质材料加盖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章。
(三)补贴审核。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提交的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补贴发放意见。
(四)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完成后将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局重审。经重审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发放;经重审异议内容不属实的,予以发放。
八、注意事项
(一)本项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单位,一经核实,由区人力资源局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给予我局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内的各项奖励、资助、补贴,并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因弄虚作假而获得的奖励、资助、补贴应全额退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申报指南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报办理流程图

2.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
3.部分申请材料范例
4.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报名学员花名册
5.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备案通知书
6.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申请表
7.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补贴学员花名册
8.龙岗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养工程线上(线下)培训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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