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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工信[2020]1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材料清单
(一)《招商引资专项扶持(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申请表》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三)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公共信用信息(龙岗诚信网全套资料打印盖章);
(六)企业获得上级部门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扶持认定或资助的文件(如认定文件、政府官网公示、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复印件;
(七)承诺书原件(模版附后);
(八)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附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二、申请受理
(一)申报时间:申报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的时限为企业获得深圳市相关扶持资金之日起一年内。
(二)扶持范围:
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为龙岗区,且获得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的产业项目。
(三)扶持标准:
根据我区实际产业链需求情况以及拟扶持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后,按项目获得市级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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