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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0-04-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立项扶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给予配套扶持
(二)补贴金额
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认定的,给予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300万元扶持。
(三)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申请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
3. 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四)办理材料
1.国家、省、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配套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申请国家和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材料复印件
6.国家、省、市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提供合同、有项目验收的须提供项目验收结果文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