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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龙岗区科技服务机构运营扶持

发布时间:2019-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12月3日-12月25 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12月3日-12月27日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直接服务于企业技术创新,对外提供科技资源 共享服务,重点提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等 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科技信息、科学数据、仪器设备等各类科技资源共 享,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开发设计等开放性研 发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市场推广等非 技术性服务以及针对产品的检验检测及售后技术服务 不在扶持范围内)。 
3)须整合社会资源、向全社会开放(上一年度服 务企业10家以上),并具有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功 能,正常运营1年以上。 
4)科技服务收入应占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年度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单列科技服务收入)(验原件) (五)单位租赁合同、租赁备案文件和租赁实际支出的发票赁证复印件(验原 件) 

(六)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纳税申报表(体现全年营业收入)原件 
(七)上年度所服务的企业名单(附服务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至少5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 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要点 

1、审计报告应如实说明上年度科技服务收入和总营 业收入,总营业收入应与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

 2、所服务的企业名单应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 电话,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