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龙岗区资助项目 >

2019年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发布时间:2019-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网上受理期:12月3日-12月30 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12月3日-12月31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 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为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主营产品符合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规定。 

(二)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 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三)正常运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设置有研 发项目辅助账,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4.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且经深圳市注册会 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复印件(验原件)。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 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 定执行。 
5.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需到办税服务厅加盖税局业务专用章,验原件) 
6.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培 育入库企业等)复印件(验原件) 
7.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8.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其他资质证书、获得政府资助的证明材料、新产品或新 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研发机构建设证明材料等(自主选择提供)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须为科技型企业,即从事高新技术的研 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主 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 规定。 

2.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且按照统计法规的 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 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 填报信息。 

3.如研究开发活动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 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 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获得伦理 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意见。 

4.经核实存在虚构研发项目、虚增研发费用等虚构 事实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专审报告审定研发费用比税务部门确认的符合加 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金额多20%及以上的企业,将 被列为重点监测企业,我局将致函税务部门将其列 为下一年度重点抽查对象。 
6.申报单位须如实上传上年度研发辅助账、研发技 术人员清单、主要研发设备清单(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