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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3号)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光规〔2023〕1号)
二、卓越质量培育项目支持对象、资助标准、支持方式
 支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锚定高效益、高效率、高品质,紧扣新产业新动能实施“卓越质量培育”计划,鼓励实施国际化视野下的质量战略,基于需求导向的有效创新实现高效率运营、高绩效发展,打造光明质量品牌。鼓励辖区主体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对经评审达到40%以上成熟度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每年最多资助10家。(《若干措施》第一条第二项)
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请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运营三年以上。
(六)申请单位主要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特色化、差异化优势;
(七)已导入实施国际国内先进质量标准一年以上并在财务指标、经营效率指标等方面取得量化绩效成效;
(八)评审标准原则上依据最新执行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可以根据深圳市和光明区最新政策进行年度调整。
(九)获得过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奖励的单位、获得过往届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资助的单位均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cqt.szfb.sz.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卓越质量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证实性材料。
(七)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和业绩证明材料。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五、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包括网络填报、提交书面材料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8: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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