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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明区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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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3号)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市监光规〔2023〕1 号)
二、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支持对象、资助标准、支持方式
鼓励搭建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平台,参照开放许可的理念和方式,发布专利许可信息,建立专利许可数据库、企业需求对接平台,促进高价值专利精准对接和高效匹配市场需求、产业链条,提高转化效率。对新获批国家、省、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 万元、70 万元、50 万元资助。(《若干措施》第四条第十六项)
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信用报告(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或必要说明等。
专项申报材料:
(六)获批参与国家、省、市专利开放许可平台试点工作相关文件。
(七)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平台的相关情况介绍。
(八)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平台工作机制文件。
(九)管理团队、专业人才信息,如:人员名册、聘用关系证明(如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
(十)平台年度工作报告,如:平台运行情况、对接活动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及成效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后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方案--按程序审定--社会公示--履行拨款程序。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包括网络填报、提交书面材料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至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报材料。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至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8: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