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
一、政策依据
《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1号)。
二、支持对象
2024年新获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或通过续认证的企业。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事后资助,对2024年新获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2024年通过续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申报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主体新获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资质或通过续认证的时间应当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五)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五、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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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提交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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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场验原件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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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后两项,法定代表人办理无需提供)。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场验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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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
打印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打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现场交原件。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下载网址: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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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场验原件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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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关部门出具的通过复核决定书扫描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场验原件交复印件。 |
仅通过续认证的企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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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
打印加盖公章 |
线上申报:打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现场交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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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以上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至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至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
(二)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七、办理流程
区商务部门发布申请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请--申报单位向区商务部门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区商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区商务部门按照不同额度区分依程序报批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商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