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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光明区2019年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试点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能有效改进企业经营绩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管理方法。为了提升光明区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光明区质量强区办现开始面向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受理光明区2019年“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试点组织的申报。试点单位经标准学习、内部培训、导入运行并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区质量强区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光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和业绩,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实物质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销售额、出口创汇和品牌知名度处于同类产品前列;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突出的社会贡献或公共服务水平;

(三)符合《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总则的规定;

(四)获得过省、市、区等质量奖励的组织、获得过往届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资助的组织均不得申报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4月30日前提交《光明区2019年“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申报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6月30日前提交《卓越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式3份,前三年纳税证明、证书等相关证实性材料,电子版材料的光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