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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职业荣誉提升支持(个人申报)

发布时间:2026-0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理时间:2026-01-23 17:38:00至2026-12-31 18:00:00

政策内容】
鼓励以赛育才,支持福田区技能人才积极参与各层级职业技能大赛和技能人才称号评选。对在福田区同一家单位技能技术岗位工作且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福田区职工技能大比武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等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同一人限申请一次,获得更高荣誉或称号的给予补差奖励。

【支持事项】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
(二)获“中华技能大奖”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
(三)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支持。
(四)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五)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支持。

(六)获福田区职工技能大比武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取得以下荣誉或称号之一,且获奖项目为职业技能类,并一年内提出申请:1.在世界技能大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4.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5.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6.获得福田区职工技能大比武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二)申请人应当在福田区同一家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职业技能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时在岗在职。(三)同一人限申请一次,获得更高荣誉或称号的给予补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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