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展会支持(前置备案)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经备案,在本区主办、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展会、博览会的商协会。
支持额度:经专项审计,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场租、展位、宣传、运输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不含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用餐等费用)的50%以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经备案的证明文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按附件1“福田区产业扶持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编制)
原件(盖章)
5
展馆使用协议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6
展会、博览会总结报告(包活动介绍及意义、活动特点及优势,对福田经济、社会、营商环境等方面产生效益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说明等)
打印(盖章)
7
福田企业参展签名表(按附件4“福田企业参展签名表”要求填写,含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参展面积、签名内容)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8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打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