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协会-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人才服务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商协会”)、高校校友会、地方商会、非营利产业发展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项目说明:当年获得活力评估前50名的商协会,或符合《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年)》发展重点并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商协会,在福田辖区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当年未获得过房租支持的。
支持额度: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给予连续两年房租支持,支持租用面积最高300平方米,且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租赁资金总额。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报组织的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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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力评估结果证明材料或区政府批准支持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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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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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租租赁合同及相关租赁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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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度商协会办公用房租赁情况统计表(按附件2“统计表”要求填写)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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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诺书(承诺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对外转租或改变用途等)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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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协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