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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事项
支持人才社会组织在大鹏新区开展人才沙龙、学术交流、主题论坛、展览等公益性活动(政府出资的活动除外),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活动经费总额50%、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活动项目须提前备案,未备案或备案不通过的不予支持。备案仅用于申请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不作为政府部门批准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用途;
(二)活动资助申请须在活动结束后60日内提出,只能申报一次。逾期未递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
(三)原则上人才沙龙应不少于30人参加,学术交流、主题论坛等活动应不少于50人参加,展览、招聘及其他公益性活动参与人数应不少于100人。有院士、与院士同等水平专家或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参加的活动,人数要求可减少20%;
(四)申报的组织须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五)人才交流活动应立足大鹏新区相关行业实际状况,围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人才引育,以汇集高端创业创新资源,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为重点,活动内容充实、成效明显;
(六)在大鹏新区申请过智库机构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的事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过的事项,不再重复支持;
(七)资助资金应用于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包括场租、物料、宣传、专家的交通食宿费、劳务费等,不得用于任何福利性支出。
三、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请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备案表》;
2.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
3.机构负责人及活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活动策划方案(须包含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及地点、主要内容、参加人员、活动预期效果、安全保障、活动负责人信息和活动评价标准等内容);
5.资金使用计划或经费预算(须包含支出项目、测算标准和具体金额等内容)。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材料2、3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经费申请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申请表》;
2.活动证明材料(活动通知、签到表和3 张以上现场照片,必要时须提供音像资料);
3.活动总结及效果评估报告;
4.活动费用明细、发票等支出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材料4 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或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责任部门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五、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六、审定程序
(一)备案申请
1.申报单位至少在活动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递交备案材料(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610室);
2.新区组织人事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定后函告审定结果。
(二)资助申请
1.人才公益性活动结束后60日内,申报单位向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提交后续申报材料,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批;
2.新区组织人事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审查通过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审核不通过的及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于审核及公示当月反馈给申请单位;
4.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新区组织人事局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活动资助至人才社会组织指定银行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公益性活动资助的,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追回资金,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录入信用征信系统。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指南有效期为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4-1.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备案表
4-2.大鹏新区人才社会组织公益性活动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