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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法律服务“凤凰英才岗”律师人才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5-11-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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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
“凤凰英才岗”聘期内,受聘人才每年应按照聘约内容,对个人工作开展、业绩成果等履约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用人单位提交自评报告。用人单位应对受聘人员在工作职能、业绩贡献、岗位目标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应在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岗位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不得评估为合格。对“凤凰英才岗”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应解除“凤凰英才岗”聘约,取消奖励待遇,受聘人才已领取的补贴无需退还。
“凤凰英才岗”年度考核报告和考核结果,应报区司法局审核,作为“凤凰英才岗”岗位奖励资金发放的依据。
“凤凰英才岗”A、B、C、D四档,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48万元、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均为税前金额),支持周期为3年。自岗位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入支持周期。律师人才奖励发放方式:第一笔奖励在“凤凰英才岗”岗位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一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发放;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二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二笔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
起算);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三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三笔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起算)。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奖励发放方式:第一笔奖励在“凤凰英才岗”岗位聘任合同签订且人才实际到岗工作之次月起1年内发放,按照实际履职时间计算,原则上人才应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6个月;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二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二笔聘期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起算);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结束且三年的考核及绩效评估合格后,发放第三笔聘期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起算)。
本方案所需资金在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中安排解决,受当年区级年度专项资金总规模限制,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由用人单位向区司法局提出“凤凰英才岗”奖励资金申请,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区财政局按程序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申请条件
已获评宝安区法律服务“凤凰英才岗”律师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向区司法局提出“凤凰英才岗”奖励资金申请。
支持强度和方式
1.“凤凰英才岗”A、B、C、D四档,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48万元、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均为税前金额),支持周期为3年。自岗位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入支持周期。
2.“凤凰英才岗”年度考核报告和考核结果,应报区司法局审核,作为“凤凰英才岗”岗位奖励资金发放的依据。
3.律师人才奖励发放方式:第一笔奖励在“凤凰英才岗”岗位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通过宝安亲清政企直达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发放;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二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通过宝安亲清政企直达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发放第二笔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起算);在“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三年结束且考核合格后,通过宝安亲清政企直达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发放第三笔奖励(时间从上一期考核结束之次日起算)。
4.区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所需资金在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中安排解决,受当年区级年度专项资金总规模限制,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