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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支持企业综合改造项目(批零餐)
发布时间:2025-10-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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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时间
2025-10-22 09:00:00 至 2025-10-28 18:00:00
(十六)支持商贸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企业数字化建设。鼓 励企业自建、引入数字服务平台,推动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 5G、人工智能、元宇宙、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商贸业深度融 合,创新商贸服务业发展模式。 支持企业设备升级。支持商贸企 业建设冷冻冷藏库、恒温恒湿库、低温加工处理中心等设施,探索实施智能驳运、智慧仓储、无人叉车、车辆电动化等项目。支 持企业综合改造。鼓励商业场所(含批发市场)、商贸企业进行 外立面提升、内部装修升级、周边环境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提 升发展能级。对优质企业数字化建设、设备升级、综合改造等给 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宝安区内依法经营的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餐饮业(H62)。
(二)申报主体升级改造的 场地位于宝安区,且开业经营5年以上,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
(三)项目在2024年10月1日(含)后开工,升级改造费用在500万元(含)以上,且申报时项目已完工。
支持强度和方式
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进行综合改造,对开业经营时间5年以上、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业场所(含批发市场)、商贸企业(不含住宿业企业),进行外立面提升、内部装修升级、周边环境提升及消除安全隐患,且升级改造费用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经审计的升级改造费用的30%进行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本项目资助实行项目预算总额控制,如通过审核的企业资助总额超过预算总额,则实际拨付金额按适当比例进行调整。
附件:
1 支持企业综合改造项目(批零餐)申请表 【在系统上填写,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签字盖章。】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彩色扫描上传,加盖企业公章。】
3 系统导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 【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
4 银行开户证明 【加盖公章】
5 改造场所已使用年限及营业面积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出具的证明、租赁合同等。 【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6 开工时间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小散工程备案证明》等) 【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
7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综合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含费用投入支出明细表) 【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8 专项审计报告费用投入支出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材料。付款单位、合同(协议)签订单位、发票抬头等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 【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9 企业申报承诺书(系统导出) 【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承诺书,签章后上传。】
10 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程序
本项目按照核准类项目(一般程序)审核要求执行申报、审查、公示、支付流程。原则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