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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2025年区内企业入驻高端楼宇租金补贴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5-08-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18号,以下简称《措施》)等文件精神,现拟按程序开展2025年区内企业入驻高端楼宇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对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2024年度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四上”企业,首次入驻经认定的高端写字楼宇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2024年度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或2024年度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四上”企业;
(三)入驻楼宇符合高端写字楼宇认定条件(详查我局官网已公布《宝安区高端楼宇首批认定项目名单》);
(四)入驻企业租赁合同需在各街道进行备案。自2021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完成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2021年10月12日起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
(五)本次申报仅限于已申报过2023年或2024年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支持且累计补贴未满三年的企业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区内企业入驻高端楼宇租金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1日—9月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11日—9月9日。

五、申请材料
1.2024年高端楼宇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表头及表中均需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正副本均可)。无需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填写齐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银行开户证明(开户行须在宝安区)【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宝安税务局开具,需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清晰完整。】
6.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凭证、2023年度租金发票及银行流水单【复印件盖公章】
7.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或2023年度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产值/营业收入报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
六、支持内容
对符合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首次入驻本区域高端写字楼宇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价格50%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80元,累计补贴最多年。其中,金融总部企业年度租金补贴最高1000万元,其它企业年度租金补贴最高500万元。“四上”企业首次入驻本区域高端写字楼宇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现年度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按实际租金价格20%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32元,最高200万元,累计补贴最多三年。

七、支持强度和方式
(一)对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按实际租金价格50%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80元,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补贴最多36个月(不含合同约定免租期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免租期)。(二)对上年度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四上”企业,按实际租金价格20%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32元,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补贴最多36个月(不含合同约定免租期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免租期)。对于1、2条补贴标准同时符合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扶持。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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