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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支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4-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数字中国发展战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宝安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一)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对认定的数据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对入驻深圳(前海)国际数据产业园且符合条件的数据企业,给予6个月至3年的办公场地租金优惠;
(三)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企业,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保障体系,给予不超过3年的空间保障支持。
二、支持重点行业数据标注
鼓励制造、交通、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标注,经认定为数据标注标杆案例的,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鼓励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开发高质量数据集,经认定对行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
(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鼓励运营主体围绕行业中发展潜力显著、产业推动战略意义重大、科技创新作用突出的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无偿提供公共数据资源。
(二)鼓励企业对运营主体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经认定对行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支持政务应用场景开放
推动交通、医疗、教育、生态、应急等领域开放一批政务应用场景,鼓励符合条件的数据企业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经评审通过的,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六、支持数据产品交易流通
鼓励企业围绕自身数据或行业数据开发数据产品并通过交易流通平台挂牌交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数据治理、数据安全、供需对接、交易撮合、可信数据空间、云资源等增值服务,每家企业获得最高60万元服务额度。
七、支持数据人才培养
鼓励数据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依托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人才实训基地等载体,为企业免费提供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合规、数据交易、数据标注等方面技能培训。对通过认证的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或大数据专业人才,每人给予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并推荐纳入“凤凰英才岗”评聘范围。
八、支持企业投融资
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引导+产业资本”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数据领域创业企业和优质项目,促进优质资源集聚。联合金融机构针对数据企业的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等提供专属信贷服务,聚焦数据产业链开展集中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九、营造良好产业生态
建立生态合作交流平台,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协会举办有影响力的数据领域论坛、大湾区数据要素产品成果展等活动,组织开展招商推介会、研讨会。支持数据企业参加官方组织的数据要素专业大赛,对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数据企业,按照获奖级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十、附则
本措施与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择优、不重复”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同类优惠措施中的奖励内容不重复资助。本措施所需经费由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受年度总额控制,已按市、区两级“一事一议”享受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再重复支持。
本措施由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商有关单位负责解释,相关单位根据所负责条款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或操作规程。本措施自X年X月X日(印发日期10日后)起执行,有效期2年,具体条款对执行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措施各项资助、奖励条款的认定时限自X年X月X日起至本措施有效期内。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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