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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求职创业补贴项目(公司申请)

发布时间:2023-03-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补贴条件
1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
申请程序
1求职创业补贴由毕业生所在学校代为向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并签名,一式一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本人银行卡(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根据申请条件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困难情形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扶贫户帮扶记录簿、零就业家庭证明(以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具,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核对后退出,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市外高校与本市联合建立的分校、研究生院等为本地高校毕业生办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须提供仅在深圳办学地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承诺函(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由学校填写)。
政策依据
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