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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团队资助

发布时间:2020-06-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审批内容
对来深圳市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
二、资助数量及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团队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对具有成长潜力、但未入选“孔雀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资助500万元。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与股权投资相结合。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团队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拟在深圳创办公司,或者拟落户深圳市举办的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型科研机构的团队;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是指由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及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人员组成,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之间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三)团队成员从海外回国工作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带头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5岁;
(四)团队获得资助后需在深圳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及其它核心成员一半以上人员须全职在深工作,其他成员在深圳工作时间年均须在6个月以上。项目执行期内,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