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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申报

发布时间:2020-06-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来我市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团队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最高1亿元。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与股权投资相结合。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团队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由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及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人员组成。海外学习、工作经历需在2年以上。
国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应由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作为带头人,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三)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之间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从海外回国或来华工作时间、国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来深圳工作时间均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带头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5岁;
(五)团队获得资助后需在深圳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及其他核心成员一半以上人员须全职在深工作,并与市外单位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其他成员在深圳工作时间年均须在6个月以上。项目执行期内,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得更换。
(六)该计划属于竞争类计划, 竞争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技术创新资助、创业资助)、创客计划(创客创业资助、个人创客)等。项目申报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为企业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或2016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3.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类项目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4.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其项目组成员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项目1项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
(八)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