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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0-06-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补贴标准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

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全市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
补贴条件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的,在报名缴费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相应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的,在创办初创企业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
申请材料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
培训收费发票、《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学历证书、户口本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个人银行账户(金融社保卡)、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在校证明、培训收费发票
四、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复原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
五、残疾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残疾人证明、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
六、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户口本、身份证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电子材料。预申请后,申请人到其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可按约定方式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当场)
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办结 (当场)
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4、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