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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住房优惠政策。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80-90平米,补贴63万左右;90平米以上,最高补贴65万(购房补贴额不超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购房补贴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80%和20%,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后备级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分5个季度等额发放,由后备级人才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补贴合同于每季度末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下表为后备级人才购房补贴房款计算方式,仅做参考:

购房面积(X)
单位:平方米
企业补贴款(10%)
单位:万元
政府补贴(40%)
单位:万元
上一年度(2012年)深圳市平均房价
90≦X 16.53 66.13 20667
80≦X≦89 15.91 63.65 19890
X<80 1.989*X/5 1.989*4X/5 19890

配偶就业促进政策。根据后备级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在岗状态和其他相关条件,主要的解决方式有:①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帮助协调解决;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技师资格的,或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③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后备级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市一级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学术研修津贴政策。后备级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5000元;②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2500元;③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1500元。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①在国外进修的,津贴5000元;②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2500元。除了上述市财政津贴以外,后备级人才所在单位可给予配套资助。


(1)后备级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后备级人才住房优惠包括购房补贴、免租住房、租房补贴三种。

(2)后备级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具有深圳户籍,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后备级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80平方米左右;购房补贴不超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80%和20%,购房单价以申请时市规划国土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计算。

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后备级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由后备级人才持本人身份证和购房补贴合同于年末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

(3)后备级人才申请免租住房须符合什么条件?住房标准如何?租住期限多长?
答:具有深圳户籍,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租房补贴的后备级人才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80平方米左右。

免租期届满后需续租的,后备级人才应当通过用人单位,提交规定材料申请续租。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

(4)后备级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补贴标准如何?怎么发放?
答: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住房的后备级人才,可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2560元/月;租房补贴合同签订后,

租房补贴按月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当年未领到租房补贴的,下一财政年度一次性补领上一年度应发的租房补贴。

(5)后备级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后备级人才需通过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后备级人才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报告及申请书;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③社会保障或者医疗保险卡(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可以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作为替代);④劳动合同;⑤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⑥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⑦用人单位担保文件。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申请购房补贴还需提交房地产证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权利人或者买受人为申请人)、用人单位足额发放由其分担的购房补贴书面证明文件及凭证;申请租房补贴还需提交经登记或者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夫妻双方都属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是否能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人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享受购房补贴,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每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同时符合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只可享受其中一种,不重复享受。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7)后备级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是否继续发放?新用人单位如何续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后备级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暂停发放其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后备级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由新用人单位持后备级人才社会保险卡、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继续发放剩余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暂停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间,不计入补贴时间。

(8)2011年5月31日前已按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4号)享受住房政策者,是否按原规定继续享受?
答:是。但如需改变补贴方式(如申请将租房补贴改为购房补贴),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29号)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