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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组织开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产品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就编制《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开展产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2021年版目录推荐领域包括高端数控机床、海工装备、航空航天、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及增材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不属于上述领域的无需报送。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需符合上述规定的10个领域且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参数。
(二)推荐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应为2019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实现销售的须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处于研制阶段的不硬性要求提交发明专利的相关材料),且单台(套)装备产品、单批次总成或核心部件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不低于333.33万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填报《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2、3),并按编制要求(附件4)准备相关材料。
(二)请推荐单位认真填报材料,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骑缝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在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三)推荐材料一式五份于7月23日下午下班前用中国邮政邮寄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兴产业处,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以及完整填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请发至电子邮箱。



附件:

1.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2.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 于研制阶段)
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已实现首次销售)
4.材料编制要求
5.填报材料封面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