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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领域
在国际或国内具有支撑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具备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本奖励所指“世界500强”是指《财富》杂志每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二)奖励原则。本奖励实行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
(二)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申请材料
(一)登录管理系统进入资金项目申报栏内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验原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