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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0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十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9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方案(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9〕120号)要求,现将2020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6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为:
鼓楼区:福州软件园
仓山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
晋安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
长乐区: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临空经济区
福清市: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江阴港城经济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闽侯县: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
连江县:连江经济开发区、可门经济开发区
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
闽清县:闽清经济开发区
二、补助标准
由福州市、园区所在地两级财政对园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配套、生活配套、标准厂房等建设新增贷款利息部分各给予50%的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
贴息仅针对园区开发公司获得的各家银行贷款项目,非银行贷款项目不在补贴之列。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一个园区一张表);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银行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2018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贷款基数证明材料;
6.银行出具的2019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放款证明材料;
7.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