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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惠内容
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上年缴纳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3年内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申报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政府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4〕131号)
办理条件
1、统计部门认定为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当年新建投产的规上企业)
申报材料
1、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福州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3、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2014、2015年入库期已纳税款(不含个人所得税和各项费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