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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进“平台福州”建设和提高我市科技创新平台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包括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发挥自身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围绕我市高新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单独或联合我市企业共同开展原创性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等的项目。

、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面向我市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包括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和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公开征集。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

2、申报项目应有明确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项目申请书要有量化可考核的技术、人才和经济效益指标。

3、本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4、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2019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与我市企业合作,项目科研成果由合作企业承接、转化。

5、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立项数20项,分A、B两类。其中A类项目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立项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B类项目为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专项,立项1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

6、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项目按时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2年6月1日。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按以下顺序扫描上传系统和装订)

(1)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证明材料。

(2)企业类申报单位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委托书和合作协议等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方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三)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的《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纸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四)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5日(24:00);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起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至5月10日(24: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日期为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五)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项目成员列表需所有成员签字,建议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