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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申报2021年福建省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

发布时间:2022-06-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百亿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联投资〔2022〕3 号)和《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福建省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的通知》(榕工信运行〔2022〕47号)精神,经研究,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首破百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福州注册登记的2021年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工业企业,指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1年报送的年度统计报表中营业收入数据第一次超过100亿元的在福州市注册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企业自纳统以来至2021年每年度的财务状况表(B203)(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信用承诺书;
上述材料一式叁份。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审核进度,及时申报并兑现奖励资金。
2.企业营业收入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申报企业名称与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请附上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盖章的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3.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奖励及下年度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