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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设计发展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支持方向: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支持条件:获得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补助标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材料:需提供工信部和市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2.工业设计产业链关键环节及核心能力提升。
支持方向:支持创意造型、模具设计、样机制作等工业设计产业链关键环节能力改造提升及其它工业设计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支持条件:(1)项目投资(包括软硬件投入,不含研发人力成本及厂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00万元以上;(2)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需提供项目投资清单和票据,以及项目立项情况:核准/备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情况,或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书和企业董事会立项决议书,或提供项目投资协议书或投资合同等(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计划投资、实施内容、绩效等)情况。


3.设计订单市场培育。
支持方向:支持市内第三方工业设计企业积极承接市内制造企业设计服务外包订单,培育设计服务市场。
支持条件:(1)申报主体为市内的第三方工业设计企业;(2)2019年承接市内制造业企业的工业设计订单,且订单累计产生的设计服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3)设计项目在功能、结构、品质、形态、包装或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性;(4)设计的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或产业化应用。

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设计服务合同累计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申报材料:需提供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承接市内制造业企业设计服务外包订单清单/表格(含设计外包单位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格、数量、设计服务金额等);提供设计订单合同和对应票据,以及设计产品批量化生产或产业化应用情况:提供设计订单发包方产品销售合同和产品彩色图片等,或设计订单发包方批量生产或产业化证明材料(加盖发包方公章);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基本情况”需包含项目设计理念,以及项目产品在外观、结构、功能设计或品牌塑造、服务模式设计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和突出创新点。


4.工业设计获奖奖励。
支持方向:市内企业、院校荣获国内外顶级工业设计竞赛最高奖项。
支持条件:2019年1月以来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等。

补助标准:奖励30万元/个。

申报材料:需提供所获奖项证明材料及获奖作品情况介绍。(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9.首台套推广应用。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提供保单及保险费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保险费的支付凭证、产品已使用的证明材料等。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助需提供产品经鉴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首购(用)的交易合同(协议)、合同支付凭证、产品已使用的证明材料等。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