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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获得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支持方向一: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2019年度已完成项目。

申报材料: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市级主管部门运行评估优秀等次的相关文件。(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支持方向二: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单位奖励。

申报条件:2019年度已完成项目。

申报材料: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授予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单位相关文件。(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支持方向三:标准制修订奖励。

申报条件:2019年度已完成项目。

申报材料:需提供企业牵头制修订并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级社会团体协调制定的团体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等。(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支持方向四: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

申报条件:2019年度已完成项目。

申报材料: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相关文件。(无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


补助标准;
方向一:对获得工信部、财政部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个奖励;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个奖励。
方向二:对获得工信部授予的国家质量标杆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个奖励;对获得工信部授予的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单位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个奖励。
方向三:对工业企业牵头(企业排序中列第一位)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30、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方向四:对获得工信部授予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个奖励。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