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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全新中高端车型研发奖励。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
支持条件:(1)2019年1月以来的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2)年产销量超过1万辆;(3)智能化等级达到L2级或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4)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奖励。

申请材料


需提供2019年1月以来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型号、整车(或底盘)开发过程主要技术资料、相应公告检测报告以及年产销量、智能化等级或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专项融资产品贴息。 

支持方向:对2019年1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
支持条件:(1)申请专项融资产品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2)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3)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对2019年1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补助。

申请材料

需提供项目融资合同、2019年1月以来项目实际发生融资成本支付清单和凭证。


3.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新建或者升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
支持条件:(1)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500万元以上的;(2)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3)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19年1月以来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的20%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材料

2019年1月以来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


4.新能源汽车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对整车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物流补助。
支持条件:(1)本地生产车辆;(2)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车辆;(3)2019年1月以来整车企业销售且未获得过物流补贴的新能源汽车;(4)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按整车企业2019年1月以来销售新能源汽车运输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请材料

需提供整车企业2019年1月以来未获得过物流补助的销售新能源汽车数量情况以及相关销售、物流和税务凭证。


5.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费用补助。
支持方向:支持整车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支持条件: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利用重庆市范围内国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测试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项目。

补助标准:对2019年1月以来利用测试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给予每款测试车型不超过测试费用3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需提供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费用补贴申请书(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测试费用发票复印件;测试场的检测机构国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支持方向: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支持条件:(1)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用于经营的新能源车辆已安装车联网通讯设备并投入使用的运营单位;(2)2019年1月以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3)测算补贴资金在1万元以上的可享受此政策。

补贴标准:给予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每车50元的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申请材料

需提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补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申报补贴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申请补贴车辆的车联网通讯流量证明(由运营企业自行找对应通讯企业开具);对非自有运营车辆,运营企业需提供汽车租赁合同及凭据(运营企业自有车辆不需提供)。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