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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20年重庆市第一批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重庆市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以应用促进市场,以市场带动产业,加快推进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我委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批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物联网信息感知、数据传输、处理及应用等各领域的产品研发,包括各类传感器件、终端等。
(二)物联网应用示范。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建筑、安防、物流、电力、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三)物联网支撑平台建设。提供展示体验,软硬件、系统解决方案测试验证,产业统计分析等服务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物联网运营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主体。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起止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费用,研发投入以符合财税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为准。
(五)其它。已入选渝经信智能〔2018〕1号文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征集程序及结果应用
(一)经自愿申报,区县经济信息委或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等程序,纳入2020年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库。
(二)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中物联网相关专项将实行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对入库项目进行持续跟进、专家评分评级,按照资金预算择优予以资金支持。
(三)2018年、2019年重庆市物联网十大应用案例按要求填报后直接入库。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对推荐的项目按规定进行项目投资备案登记。试点示范项目将作为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物联网领域的储备项目。
(二)请申报单位或企业填写《2020年物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报送至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或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盖章后;于2020年2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需胶装成册)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