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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2020年度品牌发展奖励补助申报

发布时间:2021-04-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两江新区直管区2020年度品牌发展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域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效,且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并形成两江新区财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单位)。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或相关资质文件的落款日期为准。
 二、申报类别
(一)质量类奖励包括:中国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二)标准化类奖励包括: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庆市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庆市产品标准奖),主导起草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首次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其中,主导起草标准单位是指标准文本上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申请奖励补助的团体标准须符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20年度品牌发展奖励补助的单位,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1、附件2);
(二)申报品牌发展奖励补助所需的佐证材料,按附件3所列项目提供;
(三)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2020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4,无需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五)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六)会审单位要求提供或填报的其他资料及系统。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复)印,装订成册。提交材料时,所有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