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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申报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

发布时间:2020-12-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条件:
(一)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申报主体的,必须取得忠县的营业执照。
(二)申报主体应以优质粮油、蔬菜、柑橘、笋竹、生猪、草食牲畜、水产、茶叶、调味品、中药材、特色水果、家禽、蜂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和乡村旅游为主营业务,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
(三)申报主体必须体现产业扶贫机制。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的必须带动产业基地所在村建卡贫困农户不低于5户以上实现增收;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必须带动产业基地所在村建卡贫困农户不低于3户以上实现增收;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必须带动产业基地所在村建卡贫困农户不低于1户以上实现增收。申报主体的性质以营业执照界定为准。
(四)申报贴息的贷款为在本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涉农贷款。
(五)贷款额度。本次申请贴息补助的贷款总额起点为3万元及其以上。
(六)贴息方式。贷款主体须按时结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再按程序申请贴息。
(七)同笔贷款本次贴息年度内已获市、县级其他资金贴息的,无论贴息多少,均不得享受此次贴息补助。
资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2019年12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贴息率计算贴息补助资金,其补助资金计算到元。单个申报对象的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农改〔2020〕4号)文件要求,贴息资金补助额度按文件要求办理并按相关细则计算。
(三)若申报审核总额超过贴息预算金额则按比例进行兑付。
申报时间:
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