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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猎头公司人才中介及创业服务机构开办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20-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鼓励知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入驻自贸片区,有效经营1年以上的,按实到资本给予20%的开办补贴,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上述机构,如属台资企业,除享受以上补贴外,还可按台资实到资本给予30%的开办补贴,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一、事项名称: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知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开办补贴。
二、申报对象:
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注册、经营并纳税的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创业服务机构。
三、申报条件:
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于2018年9月1日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设立,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经营及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需具有固定的运营场地、健全的管理制度、特定的服务对象和专业化的管理及服务团队;
3、申请单位主营猎头、人才中介服务、创业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业务,有效运营达一年以上,且经营业绩良好。
四、补贴标准:
有效经营1年以上的,按实到资本给予20%的开办补贴,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上述机构,如属台资企业,除享受以上补贴外,还可按台资实到资本给予30%的开办补贴,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猎头、人才中介及创业服务机构开办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台胞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5、企业经营状况年度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6、职工缴交社保、纳税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7、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明细及证明材料1份;   
8、实际到资证明1份,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由银行盖章证明的企业对公资本账户进账记录;
(2)、由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